7.中國企業/人員在黎巴嫩遇到困難該怎么辦?(2011年版)
(中國商務部2009、2010年發布了《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之《黎巴嫩》,《指南》對中國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到黎巴嫩開展投資合作業務時普遍關注的投資合作環境進行了客觀介紹;針對中國企業到黎巴嫩開展業務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給予了提示。
根據工作需要,2011年中國駐黎巴嫩使館經商處對《指南》內容進行了補充和修改,現將《指南》各章節內容征求各界意見,如有意見和建議,請致信電子郵箱:lb[ta]mofcom.gov.cn
謝謝支持!)
7.1 尋求法律保護
在黎巴嫩,企業不僅要依法注冊、依法經營,而且必要時還要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建議中國企業或個人與黎方簽署經貿合作或承包工程合同時,以及與代理人的簽約中,要明確雙方法律責任和糾紛解決辦法,如寫入仲裁和司法途徑條款,如遇到糾紛或矛盾,且雙方友好協商無果,依據合同申請仲裁或起訴等,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由于法律和語言的差異,駐黎中國企業、人員,特別是在黎長期投資經營的,應聘請當地律師協助處理有關法律事務。工作中,對于當地律師做好監督管理,對律師的要求或說法要注意分辨虛實,重要事務派專人參與辦理,以便掌握一手材料和實操情況。
7.2 尋求當地政府幫助
在黎巴嫩投資或進行貿易的企業要注意加強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聯系,平時就要注意搞好關系,與主要打交道的部門聯系人保持經常溝通,掌握當地最新的政策要求,合法經營,以便遇到緊急事務或突發情況時能夠及時直接聯系有關部門,馬上得到當地政府的幫助。在黎中國企業必須有懂阿拉伯語、法語或英語的人員。
投資主管部門請見黎投資發展局網站:www.idal.com.lb。
貿易主管部門請見黎經濟和貿易部網站:www.economy.gov.lb。
表7-1:黎巴嫩常用電話
常用電話: | |
警察:112 |
消費者保護:1739 |
紅十字會:140 |
電話排障:139 |
道路狀況:1744 |
救護車:125 |
信息查詢臺:120 |
增值稅:1710 |
黎巴嫩電力公司:145 |
消防:175 |
7.3 取得中國駐黎巴嫩使館保護
中國公民在其他國家境內的行為主要受國際法及駐在國當地法律約束。遇有中國公民(包括觸犯當地法律的中國藉公民)在黎享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中國駐黎使館尋求幫助和領事保護,使館將在國際法及當地法律允許范圍內實施保護,必要時進行交涉,包括要求道歉、懲兇、賠償損失、防止事件再次發生和取消無理措施等。中國公民若被逮捕、監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剝奪自由,有權要求會見領事官員或與之通訊。公民領事保護有關事宜可與中國駐黎使館領事部聯系,公司經貿合作保護事宜可與使館經商參處聯系。領事保護信息參見中國外交部網站“領事服務”欄目:www.mfa.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黎巴嫩共和國大使館
地址:72, Rue Nicolas Ibrahim Sursock Ramlet El-Baida, Beirut, Lebanon
信箱:11-8227 電話:01-856133 傳真:01-822492
EMAIL:chinaemb_lb[ta]mfa.gov.cn
辦公室(領事保護):01-850314
大使辦公室:01-825239
經商處:01-822493分機29、26、02、28
政治處:01-825239 武官處:01-850318
文化組:01-823760 簽證室:01-850316
中國駐黎使館其他請查看使館網站:lb.china-embassy.org 。
黎巴嫩目前屬戰亂國家,在進入黎市場前,建議中國企業征求中國駐黎使館經商參處意見;依法投資注冊之后,應該依要求到中國駐黎使館經商參處注冊備案并制定本公司在黎突發事件應急方案。在黎中國公司遇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使館經商參處報告。必要時,要服從使館經商參處的指導和協調。
7.4 建立并啟動應急預案
黎巴嫩目前屬戰亂國家,中國企業依法到黎開展投資合作要客觀評估潛在風險,認真研究并評估經營過程中的高風險事件,有針對性地建立應對經營風險的預警機制,并按照中國有關部門和使館經商參處的要求,及時進行企業人員情況信息備案工作,并結合具體情況,認真制定安全應急預案,確保中方人員人身安全,并相應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杜絕安全隱患,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投入和宣傳,應急預案要求人員分工明確到位,并投入必要經費購買安全設備以及為員工購買有關保險等。
遇有突發自然災害或人為事件發生,不要慌張,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爭取將危險和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及時向中國駐黎使館經商參處、領事部、國內派出部門報告,并且聯系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支持,還可以爭取平時有聯系的兄弟公司給與協助和支持。
7.5 其他應對措施
在黎的中國商人和中資企業很少,尚未組建中資企業商協會組織。中國企業或人員若在投資過程中遇到困難和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系中國駐黎使館領事部和經商參處,或直接尋求法律保護。
黎當地語言為阿拉伯語,通用法語和英語。由于在黎華僑華人留學生都很少,中資機構也很少,懂中文的當地人更少,在黎當地找中阿、中英或中法翻譯相當困難,建議有需要的企業一定事先配好相關翻譯人員。